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PPTV主体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33万元。具体事由为在其运营的PPTV上向社会公众提供《苏东坡》剧集的播放服务,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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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前的二审判决书显示,聚力公司未经百花公司许可,在其运营的PPTV上向社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播放服务,且向搜狐影音、爱奇艺视频、腾讯视频等网站开放链接播放涉案作品,使得不特定网络用户可以在选定时间、地点观看涉案作品,构成了对百花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聚力公司自2018年以来还有2次处罚记录。
据悉,聚力公司自2018年3月初开始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为宣传PPTV少儿频道,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设计、制作、使用并发布如下广告用语:“PPTV少儿频道精心为0-8岁的少年儿童提供最新、最全、最好的少儿动画、儿歌精选、早教益智等节目。全力打造健康安全的少儿专属频道。是孩子观看少儿视频的最佳平台。让我们和你一起陪伴孩子共同成长”。上述广告宣传中使用了“最佳”用语。其行为构成了广告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2018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2019年12月,聚力公司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给予该公司罚款5000元的处罚。
企查查显示,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约3083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如芳。该公司由苏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