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栏目|第九十三期深度解读,新规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我国专门针对电影产业的一部法律,旨在促进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电影作品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以下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的一些解读:
### 第一条 总则
1. "立法目的":明确电影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
2. "适用范围":该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放映电影的活动。
### 第二条 电影产业政策
1. "支持政策":国家鼓励电影事业发展,支持优秀电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2. "财政支持":国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 第三条 电影作品
1. "创作导向":电影作品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2. "版权保护":保护电影作品的著作权、表演者权、制片者权等相关权益。
### 第四条 电影制作
1. "制作标准":电影制作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影片质量。
2. "审查制度":电影制作完成后,应当经过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发行、放映。
### 第五条 电影发行
1. "发行渠道":鼓励多种发行渠道并存,支持电影在多种平台发行。
2. "发行监管":加强对电影发行市场的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
### 第六条 电影放映
1. "放映场所":鼓励在电影院、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放映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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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影,是指运用视听技术和艺术手段摄制、以胶片或者数字载体记录、由表达一定内容的有声或者无声的连续画面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02电影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影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三)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五)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七)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03电影发行、放映的条件是什么?由哪个部门审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发行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电影发行、放映活动审批的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或者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04放映电影的时长有何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影院应当合理安排由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所摄制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电影院以及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的企业、个人应当保障电影放映质量。05电影院在放映电影时,对播放广告有何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前放映公益广告。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06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受到什么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