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曝光,中信银行深圳分行遭央行重罚逾300万!

关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被央行罚没逾300万元的消息,这通常是因为该分行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了相关金融法规或监管要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1. "违规放贷":银行可能因为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或者在没有充分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而被处罚。
2. "内部控制问题":如果银行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或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违规操作。
3. "反洗钱不力":银行在反洗钱(AML)和反恐怖融资(CFT)方面不力,未能有效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
4. "信息披露违规":银行可能因为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而受到处罚。
5. "利率操纵":如果银行涉嫌操纵市场利率,比如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贷款或存款利率,也可能被罚款。
6. "跨境业务违规":在进行跨境业务时,如果银行违反了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也可能被罚款。
7. "员工行为不当":银行员工可能因违反职业道德或内部规定,如接受贿赂、泄露客户信息等行为,导致银行被罚。
8. "数据安全事件":如果银行未能妥善保护客户数据,导致数据泄露,也可能受到处罚。
9. "虚假宣传":银行可能因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被罚款。
10. "其他违规行为":可能还包括其他违反金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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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出了最新的行政罚单。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因触犯了“违规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违规为不同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等10项违规行为,遭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警告处分,并被罚款合计超过323万元;时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的李显超也因对其中的4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0万元。

6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了解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存在以下10项违规行为,包括:

2.违规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受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3.未按规定开展代付业务;

4.为不符合规定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5.未按规定报送账户开立资料;

6.未按规定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7.违规为不同支付机构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

8.违规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收付账户提供跨行出金;

9.违规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汇缴账户出金;

10.未按规定将备付金汇缴账户内的资金全额划转至支付机构的备付金账户。

鉴于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作出了给予该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2587.48元,并处以罚款2290842元,合计罚没3233429.48元的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同期受到处罚的还有时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的李显超。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认为,李显超对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4.为不符合规定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为此,李显超被罚款2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杨斌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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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17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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