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新规出台,早恋、同性恋、转世等敏感内容将被严格限制

《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是中国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电视剧内容制作的一系列规定。根据该通则,电视剧内容需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审美标准,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1. 早恋:电视剧中不得展示未成年人早恋、早婚等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内容。 2. 同性恋:电视剧中不得展示同性恋题材,包括同性恋关系、同性恋情感等。 3. 转世:电视剧中不得展示转世、轮回等宗教迷信内容。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引导电视剧内容制作更加健康、积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观众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同时,也要求电视剧制作方在创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视剧内容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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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3月3日消息(记者 程侃如)近日,中广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给会员单位下发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曝出,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

该通则是在2015年末出台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我国电视剧产业进一步繁荣发展,指导电视剧制作单位规避风险、良性生产”而制定。该通则强调,电视剧制作机构应当执行规定,积极制作本通则倡导的内容,不得制作本通则禁止的内容。

通则第五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电视剧中不能出现的具体内容,如“宣扬灵魂附体、轮回转世、巫术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暴露侦查手段、侦破细节,可诱导罪犯掌握反侦查手段”、“表现离奇、怪诞的犯罪案件”等内容。

而在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方面,通则也作出明确规定,“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等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同性恋等。另外,“展示和宣扬不健康的婚恋观和婚恋状态”等内容也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如婚外恋、一夜情等。

同时,通则也规定了以下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不得出现在电视剧中,如“表现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及“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等。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在近期发表的主题报告中曾指出:电视剧创作不仅要数量,更要质量,不仅要颜值,更要价值;魔幻、奇幻、神幻、虚幻题材勿盲目,呼唤科幻;大ip勿盲目称大,勿背离主流文化价值的传承;资本助力艺术,勿盲目攀比,高举高打;随着网剧高歌猛进,总局也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

同时,李京盛指出,网络剧审查开始,线上线下统一标准,内容标准统一,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

对于广电总局点名的网剧,目前除了《太子妃升职记》在“优化处理”部分内容之后重新上线外,《盗墓笔记》《心理罪》《探灵档案》《暗黑者1》以及最近饱受争议的耽美剧《上瘾》都已在相关平台下线。(完)

发布于 2025-05-25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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