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的源头还要从二十八、九年前那起大案说开……
“1995年4月,原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他的重婚妻子史燕青犯投机倒把罪、贪污罪被判处死缓。”
他们疯狂的敛财行为实际开始于1992年。
当年国家对外汇实行双轨制,每年要给深圳市相当数量的国家牌价外汇额度。1992年国家牌价美元1元与市场调剂价的差价为人民币1元,1993年涨到3元左右,黑市上差价高到5元。
每年国家还要批给深圳许多免税进口物资,汽车、钢材、汽油、柴油、水泥、化肥等等,1993年一吨钢材的免税指标能赚到差价人民币200元左右。深圳市政府规定,这部分外汇额度指标和免税进口物资,要用于扶持高新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国有大中型企业。
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专门掌管审批这些外汇额度、免税进口物资指标,审批、更新免税汽车,分配走私罚没车。总之,这些额度、指标去市场上一倒手,就能赚黑钱赚大钱。
王建业正是利用手中大权,和史燕青一唱一和。王建业负责批进口钢材指标和美元额度,史燕青负责对接买家,两人收取好处费、批文费,共同贪财1300余万元。
王史的敛财过程中还有几个重要角色:黄汉波、曲河、青山泉(畏罪自杀)
黄汉波不仅给王建业送了大量金钱,从1992年4月起到1993年7月2日案发,他一共给史燕青也进贡了2015245元批文费。
青山泉也是在1992年5月份帮史燕青开了银行账号,先后存了100万余元。
曲河是他们的同案犯,和王建业、青山泉一起在1993年7月4日凌晨逃到泰国,一直到9月30日才被抓回来。
所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是这样判他们的犯罪金额:

我们巨田公司和他们这几个人的交集也始于罪恶的1992年,为我们今天的厄运埋下了重大隐患。下一次,我们就重点讲一讲这几个人的巨额股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