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天堂站长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刑3年,罚款80万元!
“BT天堂”站长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这一案件通常涉及以下背景信息:
1. "案件背景":BT天堂是一个提供盗版影视作品下载的网站,其站长被指控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3. "判决结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该站长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4. "社会影响":此案对社会公众起到了警示作用,表明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以及对盗版行为的严厉打击。
5. "后续措施":此案可能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盗版行为的监管,以及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这类案件在中国日益增多,反映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以及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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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月3日电(记者朱筱)记者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BT天堂”站长袁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据了解,2016年,淮安市公安机关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网站涉嫌未经他人许可传播他人影视作品,且作品数量、网站访问量巨大。经查,被告人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相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影视作品的磁力链接、种子文件链接发布在其管理运行的“BT天堂”网站上供网民点击下载以赚取广告收入。
经其经营维护,该网站高峰时期日均IP访问量在60万左右,日均PV浏览量在300万左右,关键词“BT”搜索排名前列。在警方刑事打击前,“BT天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BT”第一站。
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袁某某通过收取广告费用非法获利140余万元。经远程勘验,“BT天堂”网站共有影视作品资源24737个,有效链接影视作品资源数达10873个。
2016年9月,被告人袁某某因涉嫌侵犯他人影视作品著作权、非法牟利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