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天堂”站长因侵犯著作权被判三年监禁,罚款八十万元重罚警示网络版权意识

“BT天堂”网站站长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这一案件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同时也警示了网络空间中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行为的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BT天堂”网站站长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提供大量盗版影视作品下载,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判决结果,对于维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击网络盗版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国将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健康的网络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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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微信公号1月2日消息,近期,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2016年,江苏省淮安市公安机关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网站涉嫌未经他人许可传播他人影视作品,且作品数量、网站访问量巨大,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

经査,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相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影视作品的磁力链接、种子文件链接发布在其管理运行的“BT天堂”网站上供网民点击下载以赚取广告收入。经其经营维护,该网站百度权重值稳定在8,关键词“BT”搜索排名国内第一,其涵盖与侵权影视作品相关的独立关键词1140个,在搜索引擎中排名第一。高峰时期该网站平均日均IP访问量在60万左右,日均PV浏览量在300万左右。在警方刑事打击前,“BT天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BT”第一站。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袁某某通过收取广告费用非法获利140余万元。经远程勘验,BT天堂网站共有影视作品资源24737个,有效链接影视作品资源数达10873个。

2016年9月,被告人袁某某因涉嫌侵犯他人影视作品著作权、非法牟利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题为《宣判 | “BT天堂”站长侵犯著作权获刑三年 被罚八十万元》)

发布于 2025-05-2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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