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追剧网 > 星库 > 港台明星 > 罗志祥豪宅泳池拒不接受勘查 再不配合或将依法处分

罗志祥豪宅泳池拒不接受勘查 再不配合或将依法处分

更新: 2020-12-09 05:21来源: 未知浏览次数:

罗志祥豪宅泳池拒不接受勘查 再不配合或将依法处分

据中国台湾新闻媒体,明星罗志祥(小猪)前不久被曝在豪宅别墅楼房顶层偷盖室外上空游泳馆,北市建管处当月1日评定为违建,罗志祥虽允诺将自主拆卸,但建管处上周四派员前去会勘,却被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拒绝开关门。建管处表明,本周五将再一次前去当场,若仍不配合,可处5000元(rmb约1157元)处罚,且可持续开罚。



罗志祥遭指擅自于豪宅别墅楼房顶层透盖泳游,引起居民强烈抗议,建管处通告罗志祥于上周二会勘,罗当日以急事没法相互配合,但积极出示相片给建管处。

经评定,建管处明确罗志祥在楼房顶层盖上系违建,由房顶平面设计图推估其尺寸为宽3公尺、长9公尺、深1.5公尺的游泳馆,并规定罗志祥限期30天内自主拆卸,不然将强制性拆卸。



建管处表明,违建查报队为进行查报程序流程,在当月3日(上周四)派员前去现场勘查并精确测量泳游池具体尺寸,却遭管委会拒绝,没法进到会勘。



对于“为什么违建人可拒绝公权力进到”,建管处强调,违建人会有责任相互配合市府进到现勘,但管委会称主委及总干事授权给物管企业解决,并拒绝市府工作人员进到住房,该员时下也未强行进入,只是回到推送会勘公文给违建人,通告12月11日(本周五)将再度前去会勘。



建管处表明,到时候前去会勘时,若仍不配合,可按照《行政执行法》第27条,不配合公务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将处5000元(rmb约1157元)处罚,再不配合可持续开罚加剧处罚。

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广告位: 260PX-250PX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发展历程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Copyright © 2002-2020 追剧网,好看的电视剧推荐 版权所有